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吗可以要回来吗?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吗可以要回来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抚养费的确定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权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一个好的监护人也可以使自己的孩子都够健康的成长,当一方在抚养孩子有任何虐待或者其它不好的行为,是完全可以进行变更抚养权的,所以,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工作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可以多领取到半个月的工资,这半个月的工资就是公司应该支......


·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构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核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结......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
      实践中不仅有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的情况,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也不少,而此时构成的就是信用证诈骗罪了。但最终是否真的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


·信用卡诈骗信息是如何进行泄露的?
      其实在信用卡诈骗中,有一种是需要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的,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会有一些人不善于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不会......


·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什么?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


·农村土地使用证不给办应该怎么处理?
      您都知道的是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比如说开发商要想在一个地方建楼房的话是需要土地使用证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之下,开发......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双方要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来确定买卖关系。合同签署应该合理合法,充分考虑到双方利益。但是现在操作中,却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欺诈......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


·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酒驾,因此,如果行为人喝醉了酒却依然驾驶机动车的,是有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构成犯罪,自然要受到处罚。那你知道,危险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