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高空坠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有哪些?这和物体的重量和所处的高度有很大关系,物体越重危害越大,物体所处的高度越高,危害越大;轻者可以致被砸中的人伤残,重者可以致他当场死亡,甚至可已致多人伤亡,所以居住高层的人未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往下抛物体。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高空坠物责任该归谁?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三、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综合上面所说的,高空坠物对人的危害是特别大的,如果楼层特别高的话,那么有可以致受害人死亡的,而且房主也会因此受到很严重的惩罚,所以,住的越高的楼层就一定要做好高空坠物的预防措施,这样才能减少对别人的伤害,也可能不必给自己带来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吗?
      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吗??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


·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当今社会如果女性不幸遭遇了家暴,大多数人往往都会选择提起离婚诉讼,说到离婚就一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问,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


·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怎么办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我国得每一寸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人民可以向国家申请使用土地。而此部分土地是不允许人们进行买卖的,人们可以通过划......


·一、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应当写以下几个内容: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


·对于抗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对于抗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抗辩是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抗辩是根据起诉请求引起的,而诉讼时效中断在起诉时即已中断,对于诉讼时效中断不是由抗辩引起......


·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
      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人民检察院会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判处处罚,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若确定自......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国家对许许多多的地方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在重建的过程中会占用到很多的土地。同时,近年来,国家征地补......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一、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


·法律上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
      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