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对该块土地进行合理开发使用的权利,土地的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对于居住用地,一般为50年或70年。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确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间从出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算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简称为《条例》)第12条,规定了不同用途土地使用的最高年限,同时该《条例》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即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能够使用的土地年限不是从转让之日,也不是从开工之日重新计算,而是将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之后的剩余年限。以该问答为例,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转让时已使用(已经受让土地后非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仍视为使用)7、8年,则新的受让人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3年或者32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国务院《条例》还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没有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起算,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参考文本大都约定“土地使用年限从出让方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但何为交付,交付标准等,参考本文并无统一表述,实践中,土地出让合同对此常常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有的约定出让方交付土地应当完成“三通一平”(还有“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如果没有明确的交付标准、交付方式的约定,土地使用年限的起算就会成为问题。因政府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土地不能如期交付或者因不具备开工条件而长期闲置的情形并不少见。从基本的公平原则和土地出让年限规定的本意来说,土地使用年限应当从受让人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起算。因此,若因政府原因不能按时交付土地或者交付土地不符合条件导致使用人不能实际使用土地,则土地使用年限应当从实际具备使用条件之日起算,而不应从原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起算。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对于规定的实际交付土地之日,法律并没有详细说明。现实情况中,经常因政府一方原因或是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土地不能如期交付,这样的话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应该从受让人实际使用该土地之日算起,这样也显得比较公平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


·一、微信被骗500可以报警吗
      一、微信被骗500可以报警吗?被骗500元,报警不够立案条件。不过你还是应当报警的,虽然个案不够立案条件,如果这类案件多了,可以到这个犯罪嫌疑人并......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借款无偿使用合同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


·骨折工伤可以赔多少钱?
      在一些生产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发生工伤后,应该由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


·陕西省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现在很多企业给员工的基本福利,是公司给员工的最基本的一种保障,五险一金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们的生老病死,也可以减轻一定的......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再婚这也是每个公民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并且我国婚姻法当中对于再婚当中相关事项的处理法则和头婚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只......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


·诉讼离婚调解步骤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此时法官在判决之前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的程序,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则才会做出判决。那么诉讼离婚调解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一、专责监护人要求主要是什么?
      一、专责监护人要求主要是什么?专责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


·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的时候只要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那总是免不了要对财产做出分割才行。但实践中要是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话,这种情况下,夫妻是否......


·收养协议的作用有哪些
      收养协议的作用有哪些生活中,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就收养儿童达成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协议。这是对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同时也起到了一些作用。究竟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