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怎么判离婚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怎么判离婚财产?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二、相关法律知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诉讼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怎么判离婚财产这个问题,有关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当时人均分的原则,这种平均分配原则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当然归个人所有,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介绍了一下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说审理离婚,诉讼流程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土地使用证三十年农村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凭证,土地使用证所有者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他人侵犯。随着我国土地改革的进行,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可以进行过户转让,......


·什么是印花税?
      什么是印花税?一、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立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民以食为天,国家重视食品安全经营问题。现在,比如说食用油这一块。很多人已经意识到转基因油的危害性。现在市面上非转基因油的消费市场增加。食品经......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级时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级时间是什么?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


·2023胁迫下签的借条有效吗
      被胁迫下签的借条有效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


·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我们有必要知道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那么......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房地产中介发挥的作用非常大,其帮助房东和租客建立的租赁关系。老百姓在租房买房的时候,少不了......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股东即为公司的投资人,一个公司的投资人越多,股东越多,根据投资数额的不同,持有的股份也不相同。公司法人全称......


·中国法律法规打架归于什么案件?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是日常生活中最经常出现的一种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打架斗殴行为都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中国法律法规打架归......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交强险全国实行统一规定。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分主次责,只要有责,就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