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代通知金的发放
补足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的相关法律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分以下3种情况:nn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n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nn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以上就是对于补足一个月代通知金有关法律的具体回答,对于代通知金的发放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补足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所属企业如果不补缴,那么就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因此,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不必太过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发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发票领购如何办理?
发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发票领购如何办理?一、发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发票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制订日期: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
·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
·离婚请律师吗,离婚是否请律师
不少人见到别人打离婚官司都聘请了律师,就觉得自己在离婚诉讼中也应该请律师。那是不是离婚一点要请律师呢?哪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我们整......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他是我们日常交通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宽阔平整的的公路能给我们带来许多便利,所以公......
·离婚有哪几种途径2023
离婚有哪几种途径两种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
·怎样做医疗过错鉴定?
怎样做医疗过错鉴定?以下即为流程:1,写个申请书,递交给当地卫生局2,卫生局给你开个手续3,到医学会正式申请鉴定,预交鉴定费。第一次市级......
·怎样进行提存呢?
怎样进行提存呢?提存的方法提存的方法亦即提存的程序。根据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可以将提存的方法归纳为:(一)提存人应向提存机关提出......
·离婚聘金三金一般会怎么处理?
离婚聘金三金一般会怎么处理?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
·拒执罪自诉案起诉书怎么写?
拒执罪指的是在司法案件中,被告人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的违法行为。当被认定为是拒执罪时,除了由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对拒执罪进行调查追责......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一、保管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