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在处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知识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对其中的法律知识您了解多少呢?下面由我们来带领你学习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的实践来制定。
   二、事故的认定分类
  1、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1)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我国《国家赔偿法》并未将道路等公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纳入到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列;其次,从实质上看,在侵权责任成立的前提下,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并不应存在实质性的不同;最后,将道路管理维护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纳入到民事赔偿中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道路管理的发展趋势。基于上述理由,《解释》第9条、第10条对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如下特点:
  (1)以《侵权责任法》第85条、第89条为依据,将道路管理者的责任确定为过错推定责任,适用物件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适用范围以公共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为限
  (3)应当结合我国道路管理的现状,以相应的法律、法规等为依据确定道路管理者的具体主体;四是结合我国的道路管理现状,以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作为认定道路管理者注意义务的标准,从而避免过度扩大道路管理者的责任范围;五是根据管理维护缺陷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由道路管理者承担责任的份额。
  (2)道路设计建造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与道路管理维护缺陷致害责任类似,根据现行法的规定,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在性质上仍为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的实质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造设计缺陷导致倒塌致人损害的赔偿规则。同理,道路作为构筑物应适用同一规则。《解释》第11条适用时应重点注意:
  1)道路设计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与《侵权责任法》第86条保持一致;
  2)根据道路设计建造缺陷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原因力,确定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在确定道路设计建造缺陷时,考虑到我国还存在大量的等级外公路以及我国道路事业的发展需要,将是否符合去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作为认定设计建造缺陷的标准。
  (3)机动车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在规范目的和责任构成上,由于机动车的产品缺陷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与一般的产品责任并无不同。因此,《解释》第12条将因机动车产品缺陷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引向《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
  2、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围绕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划分标准、精神损害属于何种类型以及其在交强险中的赔偿次序、财产损失的范围等问题。《解释》第14条、第15条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3、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由于保险制度的介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首先,交强险与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赔付义务与侵权责任各自的功能与目的。其次,在前述问题结论的基础上,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在若干情形下的赔付范围如何确定,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依照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理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诉讼关系难以构成固有必要共同诉讼。但是,应当看到,正如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必要共同诉讼的解释是在其实定法的规定之下展开的那样,在我国,也应当根据我国诉讼法和实体法的框架之下安排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程序。总的理念应是,在保护私权、保障程序权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富有效率的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机制,这是诉讼程序的基本价值追求。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对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等了解,我们从所依据的法律知识出发与交通事故的认定的分类来进行诠释了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来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但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如果你存在着损害赔偿主体的不确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协商处理2、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3、收集证据在法定......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不可以;检察院违法罚没款是不可以退还的,罚没款申请延长是不可以的,规定的时间没有交纳会产生滞纳金。罚没款,主要是对......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死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在法院诉讼审理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是一种特殊情形。在民事再审案件中,当事人死亡后,再审法院是否可以继续进行再审,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那么......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托管对托管银行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托管对托管银行有什么要求一、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托管?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


·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一、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


·法律规定多久算拖欠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情,在实践中时有发生,这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单位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那么现实中......


·法院立案时间规定规定有哪些
      一、法院立案时间规定规定有哪些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是什么?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