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在保管合同中,对于保管合同的有偿与否,就得当事人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多加注意。保管合同有其独特的特征。那么,在保管合同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保管合同的特征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对这些问题做了以下的回答。
  一、保管合同的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二、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保管合同的成立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
  (二)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
  (三)保管人的限制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保管费用
  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管合同的终止
  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1、因履行而终止。2、因抵销而终止。3、因提存而终止。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保管合同的特征及注意事项给您做的相关分析。其实保管合同在特征上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它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这样的特征就得要求当事人在寄存物品的时候看清楚相关凭证上的条款,以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形态有未遂与既遂之分,如果可以被认定为未遂犯的话,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由此可见,对罪犯来讲区......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资质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资质标准如何划分购买房屋后房屋的装修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省资金,我们可以和其他一起购买房屋的住户商......


·公司倒闭了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了要不到工资怎么办如今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现象不仅只是在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也在一些白领群体中有所体现。而让人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果......


·房建工程质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建工程质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房建工程在建筑领域来说是最基础的一种,而且现在基本上所有的房建工程都是在保质保量但是时间又很快的情形下完成......


·强奸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强奸罪构成要素有哪些?强奸罪构成要素有:(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


·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我们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申请取......


·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公租房其实就是公共租赁房,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或者是承租人能够承受的价格。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是政府规定的无住......


·职员如何告公司拖欠工资?
      职员如何告公司拖欠工资?职员可以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告以及人民法院告公司拖欠工资。控告单位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聚众传销该怎样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