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高空坠物公式责任如何划分?

高空坠物公式责任如何划分?
  
  现代住宅商圈高楼林立,建筑工地如雨后春笋,高空坠物成为多发案件。高空坠物的危害非常严重,哪怕很小的物体,从高空坠落也会致人伤亡。在高空坠物频发的情况下,高空坠物公式责任如何划分?我们为您整理了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原则。
  
  一、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怎样的
  
  由上文可知,高空坠物是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那么,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举证倒置原则到底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张不由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6种情形: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的证明,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应承担败诉的结果。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还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此证明责任也只能由被告承担。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造成上述环境污染,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担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由上述原因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
  
  楼层多,如果不能明确一户的责任,将产生连带赔偿受伤者的责任。因施工方问题,产生的坠物伤人案件,施工方也将面临赔偿责任。因此,最根本的办法还是避免将物品放置在高层窗边,施工重视质量,避免坠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身份证丢了用挂失吗
      如果身份证丢失了的话,是可以不进行挂失的。因为之前遇到过别人的身份证丢失然后被别人拿去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很多人都担心因为用的自己的身份证......


·刑诉法第一审审限是多久?
      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的,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落实证据后,会移送给检察院。经过审核,符合起诉标准,检察院向法院提......


·工伤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包括其中?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途中发生的事故都算工伤,但是却规定必须为机动车。可是许多人是通过非机动车或公共交通上班的。那么,工伤认定非机动......


·一、汽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汽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汽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法律的义务情况之下,应当是由驾驶者本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


·变更纳税人名称是什么?
      变更纳税人名称是什么意思纳税是企业和个人都会涉及到的,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关键,确保按照标准纳税。但是有的时候,实际情况的需......


·辞退员工五险怎么交?
      辞退员工五险怎么交?辞退员工五险的缴纳方式是应当缴纳到被辞退的一个月为止,下个月就不需要为劳动者再次的缴纳五险一金了。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


·在我国半路起诉离婚什么意思?
      在我国半路起诉离婚什么意思?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造事误工赔偿要哪些方面证据?
      一、交通造事误工赔偿需要哪些方面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


·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
      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一、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酒驾对个人以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面临着刑事处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相关的行政罚款......


·关于商号需要进行登记吗?
      关于商号需要进行登记吗?商号需要进行登记,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商事登记机关也是商号的登记机关,而且商号的登记与商主体的设立登记一并进行。......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1062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所取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