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哪些是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怎么办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买卖活动中,买卖合同虽然订立了,但合同的效力却是不确定的,这就是所谓的效力待定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哪些是效力待定合同呢?此外,在法律上,对于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哪些是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为《合同法》所确认。公认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二、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怎么办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从该合同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是合同部分无效,而无效部分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一个合同已经履行了一部分,而后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合同一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就应当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合同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那么他们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往往欠缺一定的生效条件,如果后来符合了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合同,若符合另外的若干条件,也可能转为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当您对您所签订的合同效力存在疑问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
      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一、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一个月就能下来。《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


·去哪个法院起诉房产纠纷
      很多纠纷都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在诉讼解决纠纷时,当事人需要确定好管辖法院,也就是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房产纠纷亦不例外,那么当......


·按照抗力划分,人防工程分几级?
      按照抗力划分,人防工程分几级?我国非常重视人防工程的建设,像地下车库、地铁设施等都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从不同的角度会划分出等级,那么按照抗......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医疗对于人们来说显得异常重要,您都知道的是以前医疗水平低,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也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医疗保障也是正在完善,很多人想了解根据......


·什么是级别管辖中的移送管辖?有哪些必须注意的事项?
      它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1、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吗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吗一、保险合同生效后还可以退保吗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辞退合同到期员工的赔偿金计算: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怎么这个房子还有产权的限制,其实这里是涉及到了两方面的问题,确实我们买房子之后是永久的获得......


·吉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


·离婚后,女方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要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若南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二、抚养费包括什么?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