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是市场经济,很多国有企业经营上还带有不少计划经济的烙印,不利于企业发展。于是,国企改制的情况很普遍,通过改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优化股权,平衡资产负债。在改制中,处理国有资产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1、清产核资。
改制总体方案获批准后,改制单位在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好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认真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改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改制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在改制单位内部公示。
为确保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改制单位不得委托同一中介机构承担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改制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日期间发生的损益,应由中介机构进行期后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相应调整净资产。
3、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改制前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得以财务审计代替离任审计。
4、资产剥离及资产核销。
改制方案涉及无法转为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或核销不良资产的,改制单位在资产评估前应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申请办理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或不良资产核销时,申请文件须由主管部门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核销和剥离资产的相关原始资料。
5、制订改制资产处置方案。
改制单位应实事求是地拟订资产处置方案。改制单位资产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6、改制资产处置方案报批。
7、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改制后的单位凡设置国有股权的,必须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改制后的单位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二、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理原则是什么?
1、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
2、维护国家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坚持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和分工监督”。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改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5、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全员聘用现在所有的在职职工。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制中关键一步就是解决好资产处置,防止出现资产流失。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流程包括清算资产、评估价值、资产剥离、制订资产处置方案及报批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合法原则,维护国家资产所有者的权益,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施工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工合同履行的此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1.......
·一、工伤认定后再犯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再犯怎么办?工伤认定后再犯的,按原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根据......
·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
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经追究的,应该撤销案件,不再抓捕犯罪嫌疑人。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
·怎么写试用期不合格辞退书?
怎么写试用期不合格辞退书?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会和员工约定一个试用期,经过试用期的检验,员工可以胜任工作的话,才能进行录取。如果单位......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不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
·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
·住宅能办营业执照吗?
住宅能办营业执照吗,如何办理营业执照首先要看你的房子是什么性质土地的。40年和50年商住两用的住宅可以不用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就......
·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怎么进行处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参加工作的,然而,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黑心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会非法使用童工,也真因为童工不受法律保护......
·计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
计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
·离婚如何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