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不认罪法院怎么处理?怎么判?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秉承着公正公平的态度去审理案件,在希望制裁罪犯的同时也能够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因次便有了坦白从宽的说法。但拒不认罪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整理说明不认罪法院怎么处理?怎么判?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 不认罪法院怎么处理?怎么判?
  
  ?一般而言不会只靠口供定罪的,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一样判处有罪。如果确实有罪的情况下,还不如实供述,不坦白的话,就失去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但若确信自己无罪,也没必要认,即便判处有罪,可以上诉。
  
  
  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提出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申诉。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很多人对于拒不认罪存在误区,他们觉得不认罪法院就无法判决也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并不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不仅仅是口供这一条,会综合各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还会依据你的态度进行定罪。如果你不认罪法院怎么处理的问题仍有疑问,请向更专业的律师请求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根据法律规定拐骗儿童罪得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拐骗儿童罪得判几年?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夫妻离婚后房屋欠债谁来还
      夫妻离婚后房屋欠债谁来还一、离婚后房屋欠债谁来还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


·侵权法关于财产的解释是什么?
      侵权法关于财产的解释是什么?一、侵权法关于财产的解释是什么?侵权法关于财产的解释是: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第一个层次,便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一是......


·摩托车飙车如何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外资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外资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外资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乙方: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


·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是什么?我国的经济正以看得见的速度飞速发展着,很多人都是国家发展的受益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也在不断进行着,很多城市都......


·一、江苏交通事故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六盘水盘县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哪里?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机构是由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医疗鉴定机构。而工伤鉴定地点的正确选择对于鉴定结果的法律上的正规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六盘......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一、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


·划拨土地房产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房产证继承要什么条件?划拨土地一般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必须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