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增,越来越多的乡村、农用地都根据政策原因被规划进政府征收范围内,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国力增强的表现。那么作为顺应大势的普通村民或是乡镇居民,最基本最关乎我们自己的利益的一大问题就是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费用应该是多少?我们如何能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解决?那么,请随我们详细解读一下现在征地补偿标准。
1.国家2020年新政策对征地拆迁有了新调整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那具体到底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改变:
一、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20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另外,一般来说,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二、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可供农民自由选择。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3种:
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最后一种便是将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除此之外,国家在新的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
宅基地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
社会保障补偿: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三、更改原有的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金额=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 安置费 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 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其次就是安置费用。
强令禁止三种拆迁行为:农村农民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不免会遇到一些不公正的拆迁待遇,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做出明确指示,以下三种拆迁行为强令禁止:
强拆暴拆行为;
先拆后补行为;
拆迁无公示行为。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2018年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
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当然了,因为地区、土地种类、补偿类型或是当事人状况的不同,各个地区的现在征地补偿标准也分为各种情况,但法律无外乎人情,房屋对于当下居住人的重要性就像是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我们再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要时时刻刻关注切实保障农民同胞们的利益。总结来说,征地补偿的条文修改的走向更加的人性化。国家对人民切实的根本利益的重视必须要落实在我们同胞的身上,当然,我们也要更加积极的去相应、学习,才能不让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
·文字作品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手续?
文字作品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手续?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
·失职渎职构成要件有哪些?
为了使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会聘请有能力的人成为国家机关的职员,这些职权一般都享有较高的职权,这些职员都应当以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己责,但是......
·民法典楼上高空抛物可以报警吗
民法典楼上高空抛物可以报警吗?高空抛物可以报警处理,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
·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妻子的父母?
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妻子的父母?一、债权人1、债权人(Creditor)与“债务人”对称,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
·拆迁款市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款市夫妻共同财产吗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的承认。如果房屋的拆迁属于私......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 有哪些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有哪些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二、公司......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一些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事件。工人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范畴,单位应该主动承担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的义务。可是有的单......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会有一定的结论达成了确定的协议一方也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要看酒精含量以及人员伤亡情况而定、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事故罪,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致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