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的一种法律关系,双方因劳动合同的存在而发生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劳动关系的终止变更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双方的劳动关系变更或终止就要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就入职新单位的情况下会有那些问题,我们进行了相应的整理。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入职新单位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17条: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单位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三、用人单位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未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在招录劳动者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前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同时查询一下劳动者的缴交社保状态是否是已经停保了,一般而言,离职员工,前一家单位都会给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的。如二者(离职证明和社保状态)是一致的,一般法律风险就比较小了。
  
  (2)如原单位不愿意批准离职的,如本案的情形。鉴于《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可以建议该劳动者,通过EMS以书面的形式向原用人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0日后,其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正式解除,这种情况下,无需原用人单位批准(要注意:寄送的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或辞职申请书,申请书会认定为是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不同意,视为协商不一致,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而通知书是不用用人单位同意的,属于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待该员工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后(查询是否递交书面的解除通知后超过30日),单位可以招录该劳动者。
  
  (3)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劳动者可能会提供虚假的离职资料应聘,而单位未察觉的个别情况,单位可以在入职手续中,让劳动者声明:如果劳动者隐瞒相应情况(如没有解除原单位劳动关系、与其他单位有竞业限制义务等)导致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有权向其追偿。如此操作,可以将单位的风险降到最低。
  
  2、招聘与其他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取得其他单位同意兼职的法律文书。
  
  (2)招聘与其他单位建立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3)与劳动者建立非劳动关系。
  
  如可以考虑建立劳务关系或建立其他经济关系。
  
  综上所述,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到新的单位要看具体的法律关系有哪些变更也要看劳动者的职位以及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一旦劳动者不能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而入职新单位发生了法律纠纷就会对新单位和劳动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来办理离职和入职的相关事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怀孕二个月被辞职怎么办
      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直接告知公司要休产假,若被辞退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补......


·公诉科落实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公诉科落实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发生肇事逃逸怎么赔钱?
      发生肇事逃逸怎么赔钱?发生肇事逃逸需要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下赔钱,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必定他是违法行为,如果因为这种行为所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并......


·一般澳洲移民流程是什么?
      一般澳洲移民流程是什么?1、申请澳洲技术移民前,对自身的条件进行恰当评估申请者确定澳洲技术移民之初,首先要进行一次自我评估。根据澳洲移民打分的......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


·在职6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职6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专利除了原始取得还有哪些?
      专利除了原始取得还有哪些?一、专利除了原始取得还有哪些?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


·在异地如何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离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双方在就财产分割问题上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可以到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异地,要根据具......


·坐过牢的人做股东对公司有影响吗?
      坐过牢的人做股东对公司有影响吗?坐过牢的人做股东对公司有影响。1、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项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