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根据规定醉驾体检哪些项目?

根据规定醉驾体检哪些项目?
  
  交警在查缉酒驾、醉驾过程中,有些情况下可以单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那什么情况下必须对当事人进行抽血检测?《规定》第十一条列举了必须抽血检测的4种情况: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涉嫌饮酒、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三、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主要是体内酒精的浓度,一般来说,若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只会受到治安管理办法的处罚,但是,若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现象的发生,就会受到刑事法律规范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有刮痕的汽车划痕险能抛光吗?
      正常的汽车在停放在外面的时候很容易就因为路过的人硬物的碰撞下就出现了划痕,划痕的处理一般都是需要专业的喷漆修理才能够保证车子表面的完整,而在......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一、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397条所作出的规定来进行......


·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1、找用人单位的老板;2、找工会;3、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


·对于亲人可不作证新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犯了罪需要自己的亲人来指证不管是对罪犯来说还是对证人来说都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而且有些时候为了维护亲人的利益,很多人还会去做假证。所以为了避免......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换言之“任何纠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局”,这是国家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离婚案件当......


·离婚六万彩礼要退多少
      离婚六万彩礼要退多少(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单位就需要支付薪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关乎到自己的工资以......


·批捕涉嫌赌博是定罪还是没有定罪?
      一、批捕涉嫌赌博是定罪还是没有定罪?批捕时并没有定罪,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


·涉黄场所上班经理处罚标准是什么
      涉黄场所上班经理处罚标准是什么?公司涉黄对经理的处罚标准取决于涉黄的程度,如果是容留卖淫的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中,员工与企业一般签署的都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您对固定期限合同也比较熟悉。相对于固定期限合同还有......


·一、发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