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23.nj64.com 夏骏艺律师
从原则上来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入通常为共同财产,而一方对外的欠债,则往往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过从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现在的情况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那么如今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债务。近年来,债权人起诉时将举债人以及其配偶一起告到法院,在无足够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该配偶一方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要求承担偿还责任。但对于无举债一方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债务责任并不合理。若要避免“被负债”的结果,主要有两种证明方式:一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在实际中,负债的配偶一方若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时,则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配偶一方不需承担。二是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的情形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若夫妻证明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的,也视为个人债务。但上述两种证明方式在实践中难以收集证据,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一方面对于夫妻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其不知道该债务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等于是要求其证明一种主观状态。如果将债务人向其配偶告知举债情况视为一种行为,则没有告知就是没有行为,要求对于不存在的行为证“无”,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因此,债务人的配偶只能设法证明债务人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其家庭共同生活。提供这种证据对于债务人的配偶来说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并非不可能,实践中不乏成功的例子。相对于举证责任分配给债务人的配偶来说,分配给债权人则更不合理。二、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如今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在配偶没有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其实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当然,要是一方的欠债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并且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使配偶没有签字、追认,这类的债务也是可以算做夫妻共同债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More>>
·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
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一、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
·离婚的监护人死亡应该怎么办
离婚的监护人死亡应该怎么办离婚后子女的监护人死亡的,应由另一方抚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入,二是迁出,三是本区县内转移。一、迁入在收到迁出区县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区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
·电力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电力是作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力的安全也涉及到人们的安全,因此,电力的规划也成为了我国高度......
·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换证需要什么手续?
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换证需要什么手续?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超期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以正常办理换证,如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办理驾......
·车祸被撞误工费赔偿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车祸被撞误工费赔偿需要哪方面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
·取保候审后还有可能不起诉吗
可能。满足不起诉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取保候审后可以争取不起诉的情况有,一、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年的取保候审期......
·聚众斗殴自首能判缓刑吗?
聚众斗殴自首能判缓刑吗?从司法实践来看,聚众斗殴构成自首情节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是国家所有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如果想要使用土地就必须得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指个人在某一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