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入职准备

入职准备
  
  :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 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办理员工工号及出入登记打卡
  
  二、入职报到编辑
  
  1、人力中心向新员工发放《新员工报到工作单》,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OA网上发布加盟信息更新员工通讯录。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
  
  三、入职手续编辑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我们提醒各位年轻人,初入职场需要学的有很多,首先要将证件等材料准备齐全,请仔细阅读上文,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影响工作心情和领导印象。最后,祝职场新手们都顺顺利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
      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


·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想要注册公司之前要有充足的准备,公司的一切内部结构以及生产运营,公司人员分配以及组织结构等等问题都要清楚,注册公......


·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如何处理,有什么方式?
      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如何处理,有什么方式?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的处理方法为:收购合并前的账务处理;收购合并时的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与其真的有欠债关系,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


·如果企业没有和劳动者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和劳动者补签
      如果企业没有和劳动者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和劳动者补签的。补签的时候还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不过,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产生法律漏洞......


·在我国加盟餐饮被骗什么维权 可能在有一部分人眼中看来同一个
      在我国加盟餐饮被骗什么维权可能在有一部分人眼中看来同一个品牌的加盟店越多就代表着该品牌是越好做的,利润比较多的。实际上,现实情况也并非如此......


·多次盗窃判缓刑可以吗,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们知道,触犯盗窃罪,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多次盗窃,还可以被判处缓刑吗?我们......


·潼南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潼南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南府发〔2013〕3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1608元......


·老婆跑了两年不回来会自动离婚吗?
      老婆跑了两年不回来会自动离婚吗?不可能自动离婚的。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分居满两年后提起......


·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
      一、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可以继续。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