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产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解聘赔偿金,那么,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回答。
   解聘赔偿金的计算:
   (一)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五)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六)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七)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解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一项经济补偿。解聘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解聘的相关情形来定的。当然,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


·行政强制执行前告知被执行方吗?
      行政强制执行前告知被执行方吗?一、行政强制执行前告知被执行方吗?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


·未成年女生卖淫该如何处罚
      虽然我国在之前的《民法总则》中调整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但整体来看,在我国未成年人还是指没有满18周岁的那部分人。......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按《民法典》(2021年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随着企业的发展,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一、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在主观态度当中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伤害......


·车祸误工费营养费应当由谁支付?
      车祸误工费营养费应当由谁支付?应当由车祸的责任人承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承担,营养费在医疗费不超过一万的部分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执行期间虚假诉讼罪的怎么处罚?
      执行期间虚假诉讼罪的怎么处罚?搜集证据,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


·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
      如果有些夫妻因为个人的原因再进行起诉,离婚之后可能会需要撤诉,那么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具体的规定又有哪些呢?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


·变更监护人起诉的主体是否可行
      一,变更监护人起诉的主体是否可行变更监护权无法协商一致的,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监护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