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存疑不起诉是否期限规定?

存疑不起诉是否期限规定?现行法律对存疑不起诉没有期限限制,但是对不起诉规定了救济途径。不起诉的决定确有错误,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具体操作是: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二、存疑不起诉能否继续适用强制措施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人宣布决定并予以释放后,立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便于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便于控制当事人(被不起诉人)。这样做不妥。理由有三:一是这样做没有法律法规乃至司法解释依据。作为执法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律未规定的权力不得行使,而作为守法者,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这样做不符合“释放”的本质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释放意味着获得自由,而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均是对自由的限制。三是这样做不符合不起诉的法律意义。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在起诉阶段终结刑事诉讼的法律效力,而所谓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跑、自杀、隐匿罪证、继续犯罪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而不起诉决定的宣布,标志着刑事诉讼的终结,强制措施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前提条件。有关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情况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的,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还存在犯罪证据不能支撑其犯罪事实的情况,这时为了避免出现误判错判的情况,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存疑不起诉程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1.指派专人办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重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那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那些项目?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


·保证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保证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


·被监视居住的原因有哪些?
      被监视居住的原因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保护?(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


·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都愿意买高一点的楼房,高层住房不仅视野好,而且相对于平层来说还很安静,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高空坠物,这个问题......


·儿子意外死亡遗产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吗?
      儿子出现意外死亡,作为父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1、父母是儿子遗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他们有权继承儿子的遗产;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有一些家长为了承担起孩子的学费而选择外出打工,然后把自家的土地转包给别人。那么,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转包期限时......


·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
      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


·缴纳外地社保可以转会吗
      当然可以,到外地社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然后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异地转移。社保异地转移步骤如下: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


·地产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是怎样的
      地产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是怎样的地产私募基金募集原则1、多固定收益,少浮动收益与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房地产私募基金极少采用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