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政府要求企业延迟复工怎么算工资

政府要求企业延迟复工怎么算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30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2、停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3、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待岗工资,由于各地区待岗工资支付标准不一,具体待岗工资以当地政策为准。二、疫情期间正常工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不同企业来说,在没有复工期间给职工发的工资待遇,都没有什么绝对统一的答案,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跟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待遇绝对不一样。发工资的时间如果需要向后延长的话,企业理论上需要跟员工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少人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就会选择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但并不是说用房产申请进行抵押就一定能获得贷款的,在这方面我国做出了......


·自诉案件的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哪些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


·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有,尽赡养义务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


·交通肇事逃逸判缓刑吗?
      交通法对肇事逃逸的犯罪人员规定了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


·一、在我国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我国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过错和用人单位过错两种情况。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是:(一)在试......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公司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1.股份有......


·再婚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吗?
      再婚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


·冒充记者敲诈能否按招摇撞骗罪处罚?
      冒充记者敲诈能否按招摇撞骗罪处罚?可以按照招摇撞骗罪处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