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二、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虽说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这个抚养费也不是说一定要支付的,经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发现在有些时候,其实也存在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除了离婚夫妻协商一致不支付外,其实常见的还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本身存在特殊情况,在不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收入来源,而不具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那么可以不用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


·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具体有哪些?
      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具体有哪些?为了拓展海外市场,大量企业纷纷开展跨国并购。对于企业来说,采取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很多。对于其提高行业占用率、......


·总公司帮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总公司帮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


·用房子抵押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非法集资的问题屡禁不止,非法集资的方式层出不穷,在这些问题......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犯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犯法吗?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


·怎么收集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如何进行收集
      在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具体该怎么收集电子证据呢?在实际生活......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可以进行提出的;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


·一、交通事故人伤误工时间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误工时间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人伤误工时间标准: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