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价格欺诈的投诉材料主要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投诉材料主要有哪些?1、消费者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2、被投诉人名称、住所(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3、投诉的事实根据、相关的诉求及理由。包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和地点;商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服务的内容等;经营者的侵权事实和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相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保修凭证、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明材料);赔偿和其他维权要求及其法律法规依据;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二、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形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其实价格欺诈的投诉材料也不是法律上具体规定的,因为价格欺诈的情形一共有十几种,在投诉的过程当中,最关键的就是这些证明都能够直接体现商家价格欺诈的行为。不过,有些地方的物价局或者消协在接到投诉以后,大有一种不作为的状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行政处罚法31条32条42条40条是怎样规定
      行政处罚法31条32条42条40条是怎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必须重新为被告指定举证和答辩期限​
      1.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取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


·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都有哪些方式?
      抚养费是夫妻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教育与生活所必须的费用。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因此,如果父母在离婚后其中一方拒不支付抚养......


·要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辩护词坦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要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辩护词坦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某亲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辩......


·交通法车辆刮擦肇事逃逸责任怎样承担
      一,交通法车辆刮擦肇事逃逸责任怎样承担车辆刮擦肇事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并且......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体检吗?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体检吗?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


·商标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吗?
      商标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吗?商标的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商标的注册费用与商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商标注册费用,真的不是越低越好,商标对一个企......


·高空坠物是什么法律条文吗?
      高空坠物是什么法律条文吗?我们知道,在大城市为了节约用地,高楼林立,高空坠物的情况也是司空见惯。如果是一些小物件,也不会引起太大损伤,但是若......


·如果有人发信息恐吓自己,该如何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一、禹会区醉驾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禹会区醉驾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