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的徒刑。根据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处罚之后,很有必要先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真的构成此罪,有些时候可能构成的是贪污罪或者受贿罪,这些属于不同的罪名,自然《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不同的。另外,本罪在证明方式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检察院证明其有罪。二、什么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综上所述,作为官员手中的权力也就成为了很多贪心的人赚取不法金钱的工具,但是国家对于这些官员的收入都是有详细的记录和发放的限度的,所以一旦有人账户里有了不合理的财产就会被调查,只要说不清这些财产的来源就可能会被定罪而判五年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申请笔迹鉴定费用负担方是谁?
      一、申请笔迹鉴定费用负担方是谁?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


·自私父母向子女索要18年抚养费合理吗?
      自私父母向子女索要18年抚养费合理吗?自私父母向子女索要18年抚养费属于不合理的。孩子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有权利向孩子索要赡养费,而不是抚......


·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贷款买房,是受到很多买房的人所喜爱的一种买房的方式,我们在进行贷款的时候,要知道,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那么,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呢......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合同会规定一个履行期限。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但是,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


·河北省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现行法规的,不得非法转让、占有土地,若需要转让占有土地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且由当地政府出面处理。由于我国各地的......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


·刑事拘留在哪里交罚金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刑事拘留是是公安......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原有债务怎么偿还呢?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者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情形如下:1.无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并且股东对......


·对于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吗?
      对于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吗?对于被保险人肯定是不可以变更的;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属于不同的概念。投保人就是承担缴纳保度险......


·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一、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父母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