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

在我国劳动者被辞退时,应补缴这类劳动者的当月社保。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补偿这类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得不到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一、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交到辞退当月,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 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二、辞退经济补偿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就是辞退员工的相关社保交纳情况,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并不构成合法的劳务关系,这时就不需要交纳社保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在劳动者重新入职后到新单位交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双方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结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男女只有办理了结婚登录,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关系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而此时对于结......


·一、遗嘱名字不对能打赢官司吗?
      一、遗嘱名字不对能打赢官司吗?对打赢官司也是有因难的;遗嘱如果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就侵权部分提出诉讼,其他未侵权部分依然有效。遗嘱如......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条件首先是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一、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是有区别的吗?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是有区别的吗?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


·什么情况可以仲裁
      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没听到出现了一些纠纷的话,可以向仲裁庭来提起仲裁,这个仲裁之后的结果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必须要遵守,那么这......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费用?
      费用一般包括: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太高可以申请降低?
      当代社会,到了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就是离婚,因为有时候一件小事就会成为离婚的导火索,在离婚之后肯定需要确定抚养费等相关事,因此您都想......


·伤认定没有伤残鉴定吗?
      伤认定没有伤残鉴定吗是不是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一、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概念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又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


·商品房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
      商品房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众所周知,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当事人之间是需要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而实践中围绕该合同产生的纠纷比较多,那么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