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一、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通常情形下公民不会被同时被判处羁押和监视居住,若是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的社会危害不是十分的大是不会被羁押的。监视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犯罪。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二)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应该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才能够进行办理。办理时如这类犯罪人员患有疾病、怀孕、母乳、唯一抚养人的,才可以办理这类监视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不给抚养费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之后,若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注定其中有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要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给抚......


·专责监护人长时间离开出问题需要负责吗?
      专责监护人长时间离开出问题需要负责吗?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继续履行受法律保护吗?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继续履行受法律保护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


·按揭房二次贷款可以吗
      按揭房二次贷款可以吗?正在按揭的房子可以做二次贷款。因为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子是属于你的。而且,当你还款之后,你就没有记录了,因此,当你把房子的贷......


·股权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情形是什么?一、股权转让的情形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


·在我国未婚生子抚养权能公证不
      不管男女双方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没有结婚,我们想要说的是,如果不结婚的情况之下最好不要要孩子。因为未婚生子不仅自己会承受一定的社会压力,最重要......


·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劳动合同怎么签订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


·已婚与人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由于非法同居
      已婚与人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由于非法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


·2023年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怎么规定的
      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道路交通法醉驾会不会扣车?
      一、道路交通法醉驾会不会扣车?有可能会扣车,根据相关交警法律法规,醉驾交警是可以扣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