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一,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但委托方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含检材、样本、样品等)的名称、来源、提取固定方法、产生的时间、数量、质量、性状、保存状况等。鉴定委托方要对鉴定材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对每件(份)材料的来源情况予以说明并签名确认。受理方应逐一核实有关情况并对鉴定条件表明态度。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受理方审查鉴定材料后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四、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司法鉴定的过程需要自己多加了解,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不少的难度,但是在问题的核心方面,自己需要掌握主动权,不能的因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欠缺,导致自己的操作处于被动局面,但是还是需要自己在既定的程序上合理的准备,确保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及时全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如果单位克扣员工的工资,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但并不是所有单位扣除员工......


·眼睛工伤赔偿的鉴定标准是多少?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在某些工作当中,如果很不幸的在工作过程中眼睛遭受了损伤,一定要去申请工伤鉴定,依法维护我们......


·过失犯罪应该负什么责任?
      过失犯罪应该负什么责任?一、过失犯罪应该负什么责任?过失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一、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含义有哪些不同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含义有哪些不同1、客体不同隐私与名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名誉,一般说来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


·非法集资是抓所有人吗
      不是的。只有符合逮捕条件的才可以抓人。明知是非法集资而参与,在共同犯罪中,构成从犯;不知情而参与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查办案件,不以......


·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离婚的方式我们都知道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其中一方失踪或者是死亡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离婚的方式。公告离婚,顾......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最新甲方:代表:......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时机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时机是什么时候?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