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学术界一直有争议,主要分为债权说和物权说。债权说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本质上是一种联产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由合同确立,它只能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农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债权性质。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争论中,多数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其理论依据是承包人一经承包农村土地,就使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权能从所有权这一典型物权中脱离出来,具有排斥包括发包人在内的其他一切人的非法干涉的特性。这正好符合物权作为对世权的根本性质。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
  《民法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取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应当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不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签订承包合同只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
  《民法典》物权编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规定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为了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使土地关系得以稳定化和长期化,就要用物权化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就是一个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排他性效力和支配性效力的过程,从而根本性地提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长期以来,很多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附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独立属性被削弱和忽视。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法定化,意味着该权利是相对独立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物权种类,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尊重承包经营权,从而形成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限制。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化,可以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农民的利益,防止耕地的大量流失以及地方政府随意调整土地上的关系,更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物上请求权。一旦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被妨害,权利人可要求妨害人停止侵害、返还财物、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失。该项权能较债权请求权更有效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
  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对土地承包权的性质作出说明,但是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而且是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认定为物权,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化,这样规定可以更加有效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


·公司被收购有赔偿吗
      视情况而定。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


·七十岁的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七十岁的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七十岁的老人欠钱不还符合申请支付令条件,可以首先申请支付令。除此之外,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


·醉驾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


·哪些行为会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枪支在中国是管制用具,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因此,很多与枪支相关的行为都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离职前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可以享受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


·我国对于故意伤害罪要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诱发故意伤害的原因比较多。也有可能双方就仅仅是因为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在纠纷的过程当中,其中一方情绪激动的话就很容易......


·海商海事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海商海事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在海上交易已经存在诸多不便,一旦遇到纠纷就会让人头疼不已。纠纷出现想要寻找救济要找专门的海商海事法庭,......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如购房者一旦决定签署房屋认购书,事先应当进行以下审查。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


·冰凌掉落砸落三者财产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北方到了冬天,天寒地冻,高层小区住户阳台有漏水的,可能会形成冰凌。如果不及时清楚,可能会掉落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产生威胁。对于这种祸从天降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