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互相斗殴公安局怎么处理?

互相斗殴公安局怎么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二、警察处理打架斗殴案件一般处置的时间是多久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5号)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打架斗殴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具体的判罚也是根据造成的实际犯罪事实后果来处理,特别是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则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判决标准来进行判罚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民法总则20年权利消灭,在哪些地方有所改动?
      民法总则20年权利消灭,在哪些地方有所改动?时代在发展,民法总则也在不断更新,但初衷但是一样的,规范社会治安,让我们活得更安定,不过每次更新......


·脑震荡做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书证审查过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能够帮助我们鉴定民事纠纷中出现的问题,能够让民事纠纷处理的更加客观公正,所以说司法鉴定对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当前还......


·物权法无主物的种类是如何划分的
      物权法无主物的种类是如何划分的根据物在一定时期是否有归属,可将无分为有主物和无主物。有归属的物为有主物,无归属的物为无主物。由于我国为生产资......


·工厂倒闭找谁要工资
      工厂倒闭找谁要工资近些年受世界经济危机和市场经济影响,有些行业经济不景气,导致我国一些中小企业纷纷关门倒闭,尤其以乡镇中小企业、工厂居多。工......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


·身份证快过期在异地办理吗
      目前,全国多省区市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办理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均已开展对其他各省区市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工作,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公安机......


·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在如今文化比较开放的时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许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结婚没过多久就会选择离婚,甚至也有许多夫妻结婚许多年最后还是没能......


·新婚姻法的适用范围?
      新婚姻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婚姻法》只适用于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关系的一部专门法律,像同居之类的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在《婚姻......


·仅凭收据能要回钱吗
      可以。收据只要是对方开具的,内容真实,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收据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


·走私罪刑法的规定
      走私罪刑法的规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我们知道,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一方违约的话,此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免责。而通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