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
  
  由监狱管理局通知,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决定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认定必须基于犯罪分子的相关条件来执行,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才可以进行监外执行处理,如果存在违法的行为,则是不可以批准监外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羁押期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羁押期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一、羁押期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1、被羁押期间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离婚需要写好起......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因为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爆炸的话,所带来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在生活中不论是对经营易燃易爆品的公司,......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租金的3%,上海租房备案网签需要交税,这个税是在办网签的时候交给社区服务中心的,按照规定是......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


·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有着怎样的区别?
      目前,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很多种。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得很多人为获取大量钱财通过非法途径筹集资金,这被称为非法集资。而在企业中,存在着与......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专利侵权判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


·借钱不还怎么开口要
      自己首先要弄清楚,是不是朋友将借钱这件事忘记了,有的朋友的记性是不太好的,先问问他的朋友,看看有没有借钱不还的习惯,得知不还的原因再进行解决......


·摩托车挂比赛牌上路如何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上限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上限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


·哪些行为不是强奸行为?
      一、哪些行为不是强奸行为1、与过于成熟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