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3.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一)、对于债权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至于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有学者认为应当归属于债务人,因为按照债的相对性,次债务人只对债务人负有履行义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能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只能要求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也有学者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财产归属于债权人而非债务人。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采用了第二种观点,即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对此,笔者理解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利,行使这种权利所得利益应归属于权利的行使者。债权人只有请求次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债务,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行使权利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义务主体是次债务人。由于行使债权的主体是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受偿的主体也只能是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同时,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范围的限制也决定了可以将所得利益归属债权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既不能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也不能超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数额。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范围作如此限制,能够保证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做到了既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又不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还体现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二)、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后,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其次,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即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受理债务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诉讼。债务人不得为妨害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处分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无意义的行为。不管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裁决均对债务人有影响。代位权与撤销权一样,这二者都是属于债权人的权利,但是要行使这些权利需要满足规定的要件,而不允许债权人随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若是发现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给债权人有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必要费用,需要由债务人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More>>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一、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公共场所参加活动受到伤害怎么办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
·业务专用章的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企业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后生效”,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企事业单......
·公司变相逼迫孕妇辞职,该怎么办?
公司变相逼迫孕妇辞职,该怎么办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在我国财产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财产侵权赔偿这在生活当中本来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了,财产侵权的内容是非常的广泛的,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财产侵权赔偿一般都是......
·离婚后女方给小孩怎么算抚养费?
许多夫妻由于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是一方具有家庭暴力倾向等多种原因而离婚。其中,协商离婚是比较容易处理的简单案件,而其他方式的离婚多多少少都......
·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多长时间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
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
·法院批捕令下发给哪个部门
一、法院批捕令下发给哪个部门?法院批捕令一般都是下发给公安机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或法院,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