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不合法的,分公司中标后,如果由总公司签订合同,这样是违规的,合同无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二、中标后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招标人与中标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设立分公司程序1、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填写指定代表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贴上。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既然最后是要由总公司来签合同的,那还不如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有总公司去竞标,意思就是分公司中标后,可以由分公司单独的签合同,并且分公司要确保自身是可以完成这项项目的。中标方随意将中标项目再转让出去,哪怕是让总公司完成都不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如何取得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如何取得抚养权?离婚取得抚养权需要向法官表明,自己是抚养孩子的有利一方。应该提供很多证据,这里的证据就包括有一些证人证言和经济......


·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在我国不论涉及到的毒品种类是什么,具体的数量是多少,一旦有这些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走私、......


·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什么?
      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什么?一、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什么?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1、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


·好的商机的,但是现在很多的房地产开发是需要一定资质的,那么房
      好的商机的,但是现在很多的房地产开发是需要一定资质的,那么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资料呢?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资料规定1、申请核发房地产开发企......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一、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说起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除了要知道具体的保护范围、方法以外,作为商标权人还应该知道我国关于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这样......


·当事人判拘役缓刑影响子女吗
      当事人判拘役缓刑影响子女吗一、当事人判拘役缓刑影响子女吗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


·关于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以下几点: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素材应如何收集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1、身份证真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