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诉讼时效经过中断后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经过中断后怎么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综上所述,如今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发生高空坠物的几率也在增长。群众有线索的,应该去住建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高空坠物,由相关部门对抛物的业主进行教育处罚。我国在高空坠物侵权责任上实行无过错责任,业主不能自证清白的,都要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行政执法立案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行政执法立案程序和条件有哪些?一、立案的条件结合《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文来看,立案的条件,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


·借条担保人公章偷盖怎么处罚?
      借条担保人公章偷盖怎么处罚?一、借条担保人公章偷盖怎么处罚?借条担保人公章偷盖的行为,往往需要根据其偷盖公章所带来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其......


·夫妻一方离婚就要抚养权吗?
      夫妻一方离婚就要抚养权吗?一方离婚后可以要求抚养权,但是否获得抚养权应当根据实际而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怎么告非法集资?
      一个公司的开办需要很多的启动资金,不管公司的大小如何,都是如此,一旦启动资金不够就难以是公司运行,这时候就涉及到了金钱的问题,有人按照法律的......


·行政处罚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和提前履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和提前履行都属于债务人履行债务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其中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及提前履行都属于不完全履行的范畴。那......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抢劫行为
      抢劫犯罪在我国属于重罪,法律中规定的起刑点为三年有期徒刑,而最严重的处罚就是直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因此,司法实务中对抢劫行为的认定是很重要的......


·离婚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此时该方获得了抚养权的同时,也是享有法定的监护权的。对于这个监护权,其实在离婚后也是可以具......


·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问题判刑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问题判刑是怎样的1、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诸暨市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诸暨市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


·即使是进行二手房买卖,其中一些税费会被减免,但在涉及到卖方的
      即使是进行二手房买卖,其中一些税费会被减免,但在涉及到卖方的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仍旧是要根据实际成交的价格来收取。那么现实中买卖二手房个税应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