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遇到“未批先占”如何维权?

遇到“未批先占”如何维权?
  
  一、遇到“未批先占”如何维权?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未批批准而强行占用土地行为的,可以向县级以上有民政府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应该享有哪些知情权
  
  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知情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在施工场地悬挂;没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同时该意见又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综上所述,如果被征收人遇到了未批先占的行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当然也可以先通过县级以上的政府进行举报,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好尽早的委托律师介入,才能让自己掌握案件的主导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当前,随着我国消费拉动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也更加普遍和通用。在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透支刷卡已不......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公司法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公司,公司法人如果要变更的话,代表着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质等都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变化。在......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判刑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判刑立案侦查之后差不多在三个月。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


·房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几乎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随着我国房价的居高不下,房屋转让过程中,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房屋转让合......


·我国如何获取质检员证书?
      我国如何获取质检员证书?各种专业的兴起,自然能想到质检员,质检员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职业。一个国家没有质检员,那么产品质量得不到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怎么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怎么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


·在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要鉴定伤残鉴定?
      我们发现,其实在生活当中,有绝大多数的人都分不清楚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实际上,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这完全就是两道程序,并且如果员工不进......


·大庆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
      大庆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一、大庆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


·父母离婚将财产转移给成年子女是可以的吗?
      父母离婚将财产转移给成年子女是可以的吗?父母离婚将财产转移给成年子女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行。有时候在离婚中,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争执不下......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