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公租房遭遇强拆,如何维权?

公租房遭遇强拆,如何维权?1、当事人对其租住的直管公房被强制拆除的行为是否具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应以是否属于诉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判断标准。庭审中,被告方一般会这样辩解,一是原告方作为承租人已经被公房管理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下发解除租赁关系的通知或搬离通知),从而与涉案被拆除房屋没有权属上的关系为由,主张原告不具有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二是主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的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其实质是针对房屋所有权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而作为地上房屋的承租方,并不是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其所享有的相应民事权益可以通过民事途径向房屋的出租方寻求解决。从而否定原告方的诉讼主体资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可见,除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外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样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有权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判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通常要考虑三个基本要素:是否存在一项权利、该权利是否属于原告的正当权利以及该权利是否可能受到了被诉行政行为的侵害。2、关于确认涉案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应以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庭审中,被告方会常常会这样辩解,即称对公租房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在与公房管理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双方达成一致的事后拆除行为,是合乎法律规定的。而对地上自建私有建筑物的拆除属于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二、公租房拆迁补偿不满意应该怎么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拆迁的,如果被强拆的,可能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公民没有足够的经济水平购买属于自己的房产时,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国家申请公租房或者廉租房的,如果当事人在使用公租房或者廉租房的过程中出现了拆迁或者其他的情形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向拆迁部门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一、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


·不予提请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提请逮捕的情形有哪些?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实践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对于这样的建筑,最后都是被拆除了的。那要是所有人不愿意拆除的情况下,违章建筑可......


·酒驾自己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
      酒驾自己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酒驾自己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


·2023年夫妻一方可以卖房吗
      夫妻一方可以卖房吗只要夫妻俩是合法夫妻,有结婚证,那么,在变卖属于夫妻共有或是夫妻任何一方名下房产时候,都是需要夫妻俩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法律争议医患纠纷处理的办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国家公职人员车祸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赔付误工费的,但如果发生了收入减少情况的,则需要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患者......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我国经济建设早期,多将厂房建设在城区,一是由于交通方便,便于产品的运输流通;二是便于货物的销售,但是与此同时......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有哪些?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有哪些?(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


·对方汽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为多少
      对方汽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


·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
      一、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