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3、我国对离婚管辖的具体规定: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起诉阶段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们国家对于离婚诉讼是非常慎重的,第1审判决,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判定离婚。而且在开庭之前需要进行一个调解,这是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至于离婚诉讼活动中的管辖权问题,要根据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行政强拆诉讼时效有多久?
      行政强拆诉讼时效有多久?强拆建筑物,这是最近几年出现比较大的热点问题,建筑物的所有人对行政强拆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那......


·罪犯在死缓两年后如何处理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如果罪犯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其实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相当于就是给罪犯一个机会。死缓的缓刑期限是固定的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3%是否有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3%是否有规定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3%是否有规定?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


·单位接收证明应怎么写?
      现今,大学生毕业后面临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都找不到合适的用人单位,他们时刻面临着大学四年专业学无所用的风险,一张单位接收证明......


·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在病假期间被辞退的可以索要赔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儿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儿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认定成立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
      认定成立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还有按揭如何过户?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还有按揭如何过户?夫妻离婚时房产还有按揭的过户是当事人可以按《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持相关证件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房屋登记管......


·入职后被开除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相信您身边普遍存在着入职后被公司开除的事件,不管你是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长,还是新入职的员工,都有可能遇到类似的事件,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您都有......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一、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