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3、应注意犯罪预备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犯罪预备的成立以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况的,应依法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几种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犯罪预备一般是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往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至于出现这样的停止形态,通常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并不是出于自身想要停止犯罪。虽然这也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但按照规定也是会对行为人追究责任,不过此时却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一、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涉嫌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工伤伤残等级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罪犯得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
      罪犯得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银行存款证明解冻如何进行
      银行存款证明解冻如何进行在我们进行办理出国留学等事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办理银行存款证明的,无论是在办理还是解冻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流程的......


·经济民事诉讼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经济民事诉讼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一般大多数的因为经济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都是属于民事法庭的管辖范围的,而且大多数的人对于其他的矛盾可以选择隐忍,......


·非法集资公安不让立案怎么办
      我国公民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诈骗以后,不管是否真的属于诈骗,只要自己的金钱确实被犯罪嫌疑人骗走了,肯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什么意思?
      实践中,由于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并不少见,因此,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会给公民的健康造成严......


·抚育费纠纷案谁有主体资格?
      抚育费纠纷案谁有主体资格?有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的公民以及需要被抚养的未成年。1、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


·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
      一、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首先得说明,逮捕的,肯定是要构成犯罪,但是构成犯罪,却不一定都要逮捕。这是因为,逮捕......


·北京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北京违法停车罚款多少?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


·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