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可以吗?

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可以吗?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是不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而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它通常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因此,资本公积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十分重要。为了避免虚增净资产,误导决策,就有必要明确资本公积形成的主要来源。二、资本公积形成的来源有哪些?1、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因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金额,其中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2、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中,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新入股的股东在入股时缴纳的资金是属于公司的资本,所以为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这些资金都应当经过验资机构验资,然后由公司的相应负责人向公司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变更公司股东的名单,以此作为新入股的股东的入股证明,以便于之后股东保障自己在公司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刑事拘留保释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保释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话,律师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而且行为人在服刑......


·变更合同额可以吗?
      变更合同额可以吗?一、变更合同额可以吗?变更合同额当然是可以的,不过需要遵循下面两个程序而且嘴还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


·交通事故当中伤者的伤害是我们无法避免的
      交通事故当中伤者的伤害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也是我们不希望发生的但是既然发生的话,我们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关于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就是事关责任如何去......


·长春偷税漏税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长春偷税漏税处罚规定是怎样的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1、离婚财产分割构成要件主要是:(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之夫妻关系;(2)须有共同财产之存在;(3)双方有离婚合意或构成离婚之......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


·婚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婚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
      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物业公司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力,就像停电话的权力在电信局控制一样,停电、停水的权力应该在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而且现在许多......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