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法律规定规培考学硕要违约金吗

法律规定规培考学硕要违约金吗?1、规培考学硕违约的话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此外,劳动者还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关于违约金规定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础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违约金的调整做出了详尽而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假如在规培期间没有违反服务期就不需要向医院支付违约金,当事人要考硕士或考研究生,不管其他任何的理由都不能成为规培违约的正当借口。只不过,国家对规培违约金的上限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规培期间当事人应该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在我国遗弃孩子多久可以离婚
      结婚生子对生活当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人生当中的大事。既然组成自己家庭以后,无论如何就需要对自己的老婆孩子和家庭负责任。但是其实在生活当中,各......


·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


·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是什么?
      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政府应该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如果居民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查询不到自己想要的信......


·自然垄断定价的形式有哪些
      自然垄断定价的形式有哪些?自然垄断定价的形式有哪些?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为您具体讲解下。一、自然垄断定价的形式有哪些?由于自然垄断产品具......


·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多久?
      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多久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


·一、夫妻婚后赌博债务如何处理?
      一、夫妻婚后赌博债务如何处理?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


·交强险价格是多少
      交强险价格其计算方法为: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交强险实行费率浮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