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在生活中时常发生,发生工伤应该由员工或者是用人单位到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带好相应的材料。工伤认定了之后,应该及时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达到伤残等级,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
·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
我们知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是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制裁,从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逃逸。需要注意,我国对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处罚......
·一、交通事故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一、交通事故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交通肇事”着重是从人的角度,特别是驾驶员的角度,来描述交通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够上追求法律责任,则成为“......
·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公司法怎样规定的?
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公司法怎样规定的?一个公司成立之初要有股东、足够的资金、公司所在的住所以及公司名称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章程等等。这些条件缺一不......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一、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上报处理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上报处理是怎样的?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一)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贩毒10克以下判多少年?
贩毒10克以下判多少年?一、贩毒10克以下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
·责任制岗位可以排除加班工资吗?
责任制岗位可以排除加班工资吗?责任制岗位是不可以排除加班工资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岗位都是被确定在劳动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保护范畴之间的,如果说因......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由于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十分复杂,很多工程都需要多方的参与之下才能完成,这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
·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刑事犯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刑事犯罪如何处罚?民事诉讼中,案件相关人员提供的证据是用来法院查清事实真相,帮助自己胜诉的依据。可是如果提供的证据有违......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政策经营过程之中,是不会出现清算的情形的。出现清算也即公司无法再继续存续下去了,破产清算和非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