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如何换押?

一、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如何换押?
  
  
  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
  
  
  二、换押和通知范围
  
  
  (一)换押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
  
  
  (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将变更后的羁押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
  
  
  1、依法延长拘留时间的;
  
  
  2、依法延长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的;
  
  
  3、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
  
  
  4、因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不计算羁押期限以及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的;
  
  
  6、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
  
  
  7、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中止审理以及恢复审理的;
  
  
  8、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为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的;
  
  
  9、羁押期限改变的其他情形。
  
  
  三、换押和通知程序
  
  
  (一)换押程序
  
  
  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
  
  
  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由移送案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死刑案件,由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
  
  
  (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程序
  
  
  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填写《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其中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不计算羁押期限,或者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在该情形出现或者消失后3日内,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三)送达方式
  
  
  《换押证》和《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一般应当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达。邮寄途中时间不计入移送机关或者接收机关办案期限,接收机关签收邮件时间为收案时间;传真送达的,应当随后将原件及时送达。
  
  
  综合上面所说的,换押是执法人员所拥有的权利,只要案件侦查到了一个阶段就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换押地方,因此,在换押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只有流程是合法的,那么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


·民法典视频遗嘱无证人有效吗?
      民法典视频遗嘱无证人有效吗?无见证人的视频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对于视频遗嘱的有效要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拘役要戴手拷的情况有哪些?
      刑事处罚中有很多种形式,拘役就是其中的一种。法律中对拘役有着明确的规定,拘役有着一定的期限,并且处罚强度与有期徒刑等方式也不太一样,对犯人的......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在日常交际中,人与人之间不外乎也会发生借贷关系。但有的时候可能处于双方的信任未对还款日期做出......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上支付、网上贷款也因其手续简单、不用去银行取现金的原因而得到受到大众的喜爱,但同样的,也......


·刑法规定放老虎机犯法吗?
      刑法没有具体规定老虎机犯不犯法,但相关司法解释有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


·怎样算拥有土地使用权?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土地所有权是无法被自然人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除了属于集体的那一个部分,剩下的都是属于国家的,自然人要使用土地......


·城镇公路扩建占用土地赔偿标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征收的是农用耕地,那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提起离婚之诉,具体如何操作?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


·股权投资风险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股权投资风险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众所周知股权投资是高风险与高收入并存的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者在选择股权投资前势必会对股权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