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应在相关的合同内进行书写,由双方确定后进行办理。无法办理时,受害方可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合同内容,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怎么告非法集资的人
      如果您在生活当中连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话,那么不管遇到任何危害自己财产或者生命安全的事情,其实作为被害人来讲是很容易吃亏上当的。就比......


·一、济宁醉驾进看守所的时间是什么?
      一、济宁醉驾进看守所的时间是什么?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土地使用权到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了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由国家或者是集体掌有,而使用权由当事人依法申请所享有。通常我们在购......


·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标准是什么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怎么判刑网络诈骗员工,如果不知情,没有为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不构成诈骗共同犯罪,如果员工知情,实施了共同诈骗的行为,则按照我......


·一、工地上干活老板不接工钱怎么办?
      一、工地上干活老板不接工钱怎么办?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资源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资源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一、资源税优惠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纳税人开采......


·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情节吗?
      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情节吗?一、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情节吗?犯罪未遂并不是法定从轻情节,犯罪未遂是犯罪没有成功,可以从轻处罚,而非必须从轻。......


·夫妻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
      生活中,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首先要做的就是搞清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否则案件就不会得......


·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
      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