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年关将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又开始浮沉现出来,一般每年快到春节的时候,很多工地的老板或者是开发商都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那么作为农民工想要讨工资,应该去找哪个部门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是怎样的吧。
  
  一、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
  
  农民工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二、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1、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联合起来,可以选出代表协商;
  
  要主动亮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
  
  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
  
  2、找工会申请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3、找政府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时要注意:
  
  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
  
  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
  
  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4、申请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
  
  5、打官司
  
  分三种情况:
  
  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申请时要提交: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经济困难的证明;
  
  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对于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问题的回答是农民工讨薪一般要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也就是所谓的劳动监察大队去讨薪另外,我们还为您总结了一些农民工讨薪的途径,首先可以和工地老板或者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去找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也无法解决的话,劳动者就可以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来索要,索要工资报酬,如果没有无力负担律师费的话,可以去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很多时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就让有的人认为,只要解除劳动关系就必须要......


·刑法286条判几年
      刑法286条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具体的量刑是:1、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


·行贿钱并未起作用是否构成行贿罪?
      一、行贿钱并未起作用是否构成行贿罪?行贿钱并未起作用是会构成行贿罪,我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它并不是看钱是否起作用,而是根据行贿......


·一、子女共同赡养共不共同享有继承权?
      一、子女共同赡养共不共同享有继承权?共同赡养老人的子女一般应当共同拥有继承权,如果老人遗嘱明确不共同拥有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执行,根据《民法典......


·婚后夫妻买房子算共同的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房子算共同的财产吗第...


·第一次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次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次酒驾处罚流程具体如下:(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


·高空坠物致人亡的法律责任如何明确?
      高空坠物致人亡的法律责任如何明确?实践中,路人在经过一些建筑时被高空坠物砸中,从而身体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可能导致受害者的死亡。......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


·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当庭宣判吗
      认罪认罚不一定当庭宣判的。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这些单位工程共同组成了完整工程项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