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直系亲属的信息、股权的基本情况、无偿转让的协议、无偿转让的说明、法律依据、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直系亲属在进行股权无偿转让过程中,为了避免以后出现股权纠纷,应当对相关转让和受让情况进行明确规定,为了使转让或者受让程序合法,一般是肯定需要签订无偿转让合同的,目的在于使相关程序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条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一、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办?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则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则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所有权一样适用“房地一致”原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性,不仅表现在复数的所有权人专有建筑......


·一、企业劳动合同书范本应当包含什么内容?
      一、企业劳动合同书范本应当包含什么内容?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


·没有拘留证是否可以羁押?
      没有拘留证是不可以进和羁押的;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


·缓刑是什么,什么情况会判缓刑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体现了刑罚人道化、缓和化、合理化的理念。对于不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人而言,能争取到缓......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立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立遗嘱一、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立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我国在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
      我国在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必须将劳动关系调整到位,民营企业等这些用人单位的发展就更需要做到符合劳动市场的运行秩序才行,而......


·山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
      一、山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山东省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企业等用人单位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


·在我国非法集资如何定罪
      可能生活当中多数的普通公民会将非法集资和诈骗混为一谈,虽然非法集资和诈骗本质上是属于两种罪名,但是其共同的目的都是要骗取受害者的金钱。不管是......


·一、终止探视权时长为多久?
      一、终止探视权时长为多久?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因此,如果探望权的行使与子女最佳利益相悖,则应中止探望权或限制探望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