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下级法院可向上级法院移送管辖吗?

下级法院可向上级法院移送管辖吗?可以的。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司法机关根据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移送管辖时,需要将有关诉讼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一并移交,并对调查取证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以减少重新调查的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涉及到需要上级司法机关协调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国家赔偿生命权丧失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生命权丧失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


·放弃继承后果具体是什么
      放弃继承后果具体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


·起诉申请误工费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申请误工费需要提交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思议,在造就了很多房地产商富豪,而房价增高直接冲击的是人民群众,很多九零后开始工......


·分公司能签施工总承包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施工总承包合同吗?分公司能签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


·劳动仲裁是诉讼必经程序吗
      劳动仲裁是诉讼必经程序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


·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不仅一些罪名很相似,其中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其实也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的。那到底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之间有哪些不同呢?除了刑事拘留外,......


·民法典63条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63条有什么规定?近日来,自从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予以公布,就引起了法律界人士以及普通人们的热烈讨论。人们仔细研读《民......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未规定其他的执行人产生方式,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来看,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