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二、误工费的计算①、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②、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综上所述,非营运车辆在交通事故当中是不能主张赔偿误工费的,而如果是营运车辆,在交通事故当中可能会损失一天所有可能产生的效益,所以这部分损失应该得到赔偿,或者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情况分。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


·汇编作品被侵权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资料
      汇编作品被侵权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资料一、汇编作品被侵权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资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


·批捕了有了新证据不认罪怎么办
      一、批捕了有了新证据不认罪怎么办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是什么?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是什么?政府信息是社会信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公开形式上,政府信息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


·非法集资诈骗立案钱能追回来吗
      就司法实践来看,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导致自己受到财产损失而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对于满足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立即立案并开展......


·催收短信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催收短信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短信催收能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人民币贷款利率:1.农业银行个人掌银APP,首页“全部→贷款→贷......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一、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包括: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


·公司名称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1、登记注册时的法律依据不同。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具有唯一性。而企业名称依照《公司法》,在我国依照企业登记方面的法律,经工商......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到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