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小区业主是什么?

小区业主是什么意思 业主有什么权利
  
  一、小区业主是什么意思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二、业主有哪些权利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决定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取得了物业所有权的人才能成为小区的业主,当然这里的人不仅仅包括自然人,还有可能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当然除了本国公民之外,其实外国公民和组织也是可以成为业主的。但要是从他人手里租赁物业的话,则此时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无法成为物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合同违约金诉讼流程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合同违约金起诉的一般流程1、首先你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


·提出刑事抗诉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提出刑事抗诉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


·新员工入职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每年都有许多大学生离开校园,进入工作岗位,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想必是他们最开心的事了。但由于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又是旬刚入......


·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任何一家公司里,员工和老板之间都有着契约关系。如果员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应该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如果您......


·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一、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一、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
      在未成年人当中,根据年龄的不同可以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而我国对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态度是不同的。一方面允许单位使用未成年工,但与此同时也禁止单位......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这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是否应用来偿还受害人生前债务?
      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


·2023永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永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