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有限合伙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

有限合伙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
  
  一、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 增资部分。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增资方式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三、增资流程
  
  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
  
  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投资人身份证,首先填好销户材料后提交银行柜台,然后把增资验资户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内,这样就可以把验资户销户了,不至于往后无证据之时,万般无奈了。
  
  可以看出公司在增资的计算方式是有一个公式的,我们只需要把所增加的资本和原来的资本相加就可以得出增资后的注册总资本。在增资的时候我们国家规定了需要开针对于增资的股东大会,还要开立验资账户,并且还需要有相关报告需要提交工商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入股分公司只写收据是有法律效益的;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


·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
      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一、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无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


·民事诉讼立案收费的交纳范围和标准
      民事诉讼立案收费的交纳范围和标准交纳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


·扒窃数额的量刑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扒窃数额的量刑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一、扒窃数额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况有哪些
      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必须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此时不能仅仅看有多少个人一起实施了犯罪,这样的认定才粗略,也是有问题的。而现实中,有一些情况下虽......


·出轨过错方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怎么变更孩子的监护人?
      怎么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商标转让交易都必须会存在金钱的往来,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商标所有人会不受任何费用而讲自己的......


·在我国劳动关系变更有哪些材料?
      在我国劳动关系变更有哪些材料?劳动关系变更就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办居住证可以没有劳动合同。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居住证跟劳动合同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往往是逃税漏税,国家对这方面的打击特别严厉,如果发生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