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夫妻之间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4、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二、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卖家的话,首先是需要看他的身份证;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的话,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以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是已出租的房屋的话,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的话,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3、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如果购买公房的话,需要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是需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综上所述,夫妻之间可以将房屋过户,方式包括买卖及赠与等。夫妻间过户房屋手续比较简单,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及房产证和相关析产证明等到房管局处理。作为夫妻,赠与比买卖房屋的成本低很多,如果是买卖房屋,则涉及到契税及印花税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内容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说,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


·达到什么标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才能立案?实施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此罪是行为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


·高管忠实义务民事判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高管忠实义务民事判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一、高管忠实义务民事判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一般监狱减刑分是怎么算的
      一、一般监狱减刑分是怎么算的?40分一个表扬,80分一个功,河南是80分六个月,160分九个月,一个月基础分5分,劳动分2-3分,这个没有具体规定,每个省......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诉讼时效的中止《民法通则》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


·工伤赔付条例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付条例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工伤赔付条例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一、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有法律效果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有法律效果吗?有法律效应,但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几年 专利权的限制有哪些
      相信您对专利其实并不会感到陌生,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大部分产品都是专利产品,也就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的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单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吗
      可以。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在我国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材料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实不是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不能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来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之所以会针对劳动关系认定产生纠纷,无外......


·起诉后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
      起诉后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法院总是根据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