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法条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

一、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法条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这是我国关于数个环境污染加害人之间责任比例划分依据的规定。但问题是,加害人之间的这种责任究竟为关于数个环境污染加害人外部责任划分的规定,还是关于其内部责任划分的规定?有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外部责任比例的划分,即数个环境污染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的是按份责任,各自责任的大小按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加以确定;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内部责任比例的划分,即数个环境污染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每个加害人都有向被害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的义务,只有在各加害人内部责任的分配上才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加以确定。从该条的文义上看,不论将其解释为外部责任的规定还是内部责任的规定均无障碍,问题的关键在于,采取何种解释更符合立法目的,更能达致侵权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更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在共同加害型的共同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应当理解为是内部责任的规定。共同加害行为,即“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型的共同侵权。通说认为,只有数个加害人之间具有共同过错才能成立该种类型的共同侵权责任,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又称意思联络)、共同过失以及故意与过失的相结合。由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成立不考虑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各环境污染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过错,那么,各加害人之间则存在着明显的侵害目的,且损害结果也在各加害人的合理预期之内,因而法律应当对其主观恶性加以惩罚,使其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加害人之间在排污之时一般都是各自为之,损害结果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各加害行为的偶然混合,且需要受害一方举证证明共同加害人之间具有共同过错对其权益的保护甚为不利,因而此种类型的共同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较少。二、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没有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无论污染程度大小,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对于所承担责任的大小,则应该根据污染者所造成的污染比例来分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共同加害行为的标准及处罚措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


·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也越来越普遍。司法鉴定是对于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进行的鉴定,由于它的专业性,法院对司法鉴定的......


·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
      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一、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一)权属审查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可以......


·怎么算二套房
      怎么算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


·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
      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由于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多发,很多人都因为涉嫌实施网络诈骗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


·工伤认定公司不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公司不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因为醉驾有时候造成的后果真的是难以预想的。而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醉驾伤人这好像......


·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一、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


·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对工程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它是对工程安全问题其决定性作用的一项检测性内容,那么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我......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一、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在外打工的人们最担心的莫过于公司是否稳定工资是否按时发放了,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的情况也是常有发生的,那么如果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