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环境污染事故是由于意外或违法行为造成环境受到污染,是公民财产

环境污染事故是由于意外或违法行为造成环境受到污染,是公民财产等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在我国根据污染的程度被分成了相应的等级,今天,就来给您讲解一下环境污染事故分级管理办法。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环境污染事故分级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 第17号
  
  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我国的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污染程度的高低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一般环境事件。不同的等级处理方式和紧急程度也不同,环境污染事故分级管理办法这样的分级方式更有利于政府和环境部门合理调度资源,尽最大可能减少人民的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什么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目的是非常滑稽可笑的。其根本性的目的就是要扰乱我国的公共秩序,给我国公民造成一定的恐慌。比如说有一部......


·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另......


·辞退员工公司赔偿金怎么算?
      辞退员工公司赔偿金怎么算?一、辞退员工公司赔偿金怎么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刑事诉讼法委托辩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委托辩护人这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来说的,因为一般原告方的话直接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已经找好了辩护人。可是关于委托辩护人的......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了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了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合同可以不写工资吗?
      劳动合同可以不写工资吗?必须要写工资在合同里面;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


·征地拆迁维权应当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维权应当收集哪些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


·人去世了可以起诉他吗
      不可以。不符合起诉条件。债务人已经死亡后债权人是不能够再去起诉他了的,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者继承承担还款的义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交通肇事后故意伤害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故意伤害的处罚是什么一、交通肇事后故意伤害的处罚是什么(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


·银行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银行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1、银行一般会先进行催收2、催收无效的法院会直接起诉。二、拖欠银行贷款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影响借款人的个人征信。借款人......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