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之后怎么办?

一、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之后怎么办?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之后只能释放该民事主体,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补充侦查时限一般是多久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并移交之后,人民检察院会开始审理,只要其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定罪,那么就需要按照流程的规定,将案件退回,此后公安机关需要再次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实质审查的生效相关内容
      实质审查的生效相关内容一、实质审查的概述和种类实质审查亦称完全审查制度,1836年创设于美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明创造的数量日益增多,......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十分火热,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比较多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十分火热,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比较多。在这些纠纷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因为房价上涨卖家违约。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当事人......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


·过失致人重伤罪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诉期限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


·在我国物业高空坠物检查什么
      我国的法律当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需要对高空坠物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时也要求物业公司在发生高空坠物有人受伤的这种情形之下,需要积极配合公检......


·现在工伤鉴定报告补办可以吗
      一、现在工伤鉴定报告补办可以吗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只要按规定程序得到工伤鉴定书。那么不慎将其弄丢的时候只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病历到相关部门调......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一、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